为促进我院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本学年未受到过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5、学习成绩
(1)国家奖学金
①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重修科目。
②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解释详见附件)。
(2)励志奖学金
①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重修科目。
②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学生,须至少获得一项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6、本学年内不得有重修记录(包括公共选修,专业选修,必修)。
7、评选对象:国家奖学金为网络与通信工程学院大二(含)以上年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为网络与通信工程学院大二(含)以上年级学生,且上一学年经过贫困认定进入学校贫困生库的。
8、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提交申请参与评选,按照各年级、各专业进行统一评选。
二、评选方法
1.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同学,参照以下得分项目进行得分核算(上不封顶)。
2. 加分项目:
(1)奖学金加分:甲等奖学金/励志奖学金7分/次;乙等奖学金5分/次;丙等奖学金3分/次。
(2)获奖与表彰加分:
A. 学生干部:校级5分/次,院级3分/次,班级1分/次
B. 优秀学生干部:省级5分/次,校级3分/次
C. 三好学生:省级5分/次,校级3分/次
D. 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会实践个人/优秀共青团员(党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事:3分/次
E. 英语过级:六级7分,四级5分
F. 计算机过级:二级1分
G. 普通话过级:二级甲等3分,二级乙等2分
H. 国家级比赛:一等奖9分/次,二等奖7分/次,三等奖5分/次,优胜奖3分/次
I. 省级比赛:一等奖7分/次,二等奖5分/次,三等奖3分/次
J. 市级比赛:一等奖5分/次,二等奖3分/次,三等奖(优胜奖)1分/次
K. 院级比赛:一等奖3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优胜奖)1分/次
L. 专利:发明(授权)9分/次,发明(公开)3分/次;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7分/次,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公开)2分/次
M. 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7分/次,公开发表普通刊物5分/次
N. 资格证书:CCIE/HCIE 6分,CCNP/HCNP 3分,CCNA/HCNA/工信部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 1分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提交《网络与通信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选评分表》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评分表以及所有材料由辅导员老师签字确认;团体奖项奖状或获奖证书中未出现自己姓名的,须由负责老师签字确认,再由辅导员老师签字。
2. 团体比赛和个人比赛加分分值一致,如团体一等奖和个人一等奖加分分值一样。
3. 文体比赛类得分不超过个人总得分的20%,超过20%按20%记。如个人总得分80分,其中文体比赛得分20分,则个人总成绩为80-20+80*20%=76分。
4. 网络工程专业视为通过计算机二级,进行加分。
5. 资格证书加分分为思科认证和华为认证的高级6分、中级3分和初级1分,以及工信部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1分,其他资格证书不予加分。
6.学科竞赛类比赛以教务处立项文件为准,除提供支撑材料外还需提供立项文件。除教务处立项比赛外的其他比赛,需提供比赛的说明材料。
7. 各项加分项均按次数计分,可累加。但同一比赛不同阶段只按最高分加一次,不累加)。
8. 材料不实者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网络与通信工程学院。
附件1:本专科生“特别优秀”解释
附件2:网络与通信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选评分表
网络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