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9〕2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暂行)》(成工院﹝2018﹞145号)(附件1)相关要求,继续推进我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现启动2019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大创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根据《成都工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管理办法》(成工院〔2015〕74号)文件,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项可作为中级职称科研业绩条件选择条件之一,鼓励老师积极指导项目。
二、项目类型
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专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专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备注:应届毕业生担任项目负责人需在1年内结题。
三、申报要求
校内各部门请组织教师及学生团队认真研读上级文件精神及附件1,由申报负责人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2)和项目信息表(附件3),后交第一指导老师所在院(系)汇总,院(系)汇总人请填写《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信息部门汇总表》(附件4)。
凡有前期“大创计划”未结题的学生负责人、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能申报或指导2019年大创计划。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1.报送程序:立项材料(附件2,附件3,纸质档一式二份,电子档一份)交至指导老师所在院系(部门);(工作量按照学生所在院系和指导老师所在院系分别统计,资料报送报指导老师所在院系)
由院系(部门)填写立项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将本院系(部门)立项申请汇总表和所有的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3)统一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按单位接收材料,请勿单独提交材料。
2.报送时间:2019年4月19日17:00前,立项申请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3.纸质档报送地点:创新创业学院(图书馆801)。
4.部门汇总后,电子档发送网址:444598706@qq.com
院系汇总,汇总表+申报材料,打包统一发送。
联系人及电话:曾君87992395
附件1:关于印发《成都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
附件3: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申报人填写)
附件4: 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汇总表(部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