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专业)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妥善处理和解决生产(专业)实习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实习质量,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1、生产(专业)实习的目的
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念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学习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1)了解社会或实习场所的情况,增加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
(2)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3)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工程(或社会、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4)悉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组织和管理生产的知识;
(5)虚心向工人和技术人员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品德。
(二)学习计划和实习大纲
1、根据教育计划要求,生产(专业)实训计划由专业教研室制订。有关教研室应在当学期的第15周前填写下一学期的实习计划(格式见附表1)经系主任批准后于第16周星期五前前报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定。各专业应按审定后的实习计划执行。
2、在执行实习计划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实习时间,变动实习地点,须书面说明原因,经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3、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必须开学前,将审定的下学期全校实训计划总表送有关部门,以便各单位有计划地积极准备和安排工作。
4、生产(专业)实习大纲是组织和检查生产(专业)实习的主要文件和依据。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认真编写实习大纲,经系主任审查同意后报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于实习前发给指导教师。实习大纲的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实习的目标和要求;
(2)实习的内容和检查方法;
(3)实习的方法和时间分配;
(4)实习期间的现场教学和跟班劳动安排;
(5)实习成绩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5、为了提高实习效果,专业教研室必须会同有关教师编写实习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要求和完成实习大纲规定内容的办法,于实习前发给学生。
6、在学生实习开始前,专业教研室应提前1---2周将实习计划送往实习单位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拟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于学生下去实习前发给实习队师生,其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业务指导,组织管理,日程安排,安全保密,组织纪律等。
(三)实习场所和实习方法
选择实习场所必须满足实习大纲要求并力求相对稳定,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实习基础。选择实习场所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1、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
2、生产比较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
3、便于安排师生住宿;
4、就地就近,相对稳定。
(四)实习指导教师
1、实习领队教师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实际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教研室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为了保证实习指导质量,刚毕业任教的教师不能单独指导学生实习。指导教师的人数可按1:15--20的师生比配备。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实习前要提前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习实施计划,作好一切准备;
(2)按大纲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3)实习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各种教学和参观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实际实习,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4)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既教书又教人。全面关心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
(5)定期向实习单位领导汇报实习情况,争取厂方的指导和帮助,搞好厂校关系;
(6)检查学习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违纪问题;
(7)指导学生写出实习工作报告,负责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8)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工作报告(格式见附表)并汇报。
3、学生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或犯有其他错误,指导教师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领队教师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甚至停止其实习,并立即向系、实训中心报告。
(五)实习的组织领导
1、全院的生产(专业)实习在主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组织管理工作,由院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系由主管教学系主任负责,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负责,院其他部门应协同作好有关工作。
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职责:
①审定各系制定的学期生产(专业)实习计划,协调各单位联系的实习场所,汇总生产(专业)实习计划报主管院长审批;
②编制学期生产(专业)实习经费预算,根据院下达的年度实习经费总额,合理确定分配实习经费定额;
③检查各系实习的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④协调全院生产(专业)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⑤检查实习质量,总结实习工作,组织实习经验交流等;
(二)系职责:
①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制订当年的实习计划;
②会同专业教研室联系落实生产(专业)实习场所;
③审定实习队的领导和指导教师;
④建立实习队组织;
⑤检查各实习队的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⑥实习前进行组织动员工作;
⑦检查实习质量,实习结束后,组织系内实习经验交流会;
⑧每学期第15周前,申报下年度实习计划,每学期写出本系当年实习效益报告(内容包括:经费使用情况、取得的效果、经验和建议)交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教研室职责:
①填写专业实习计划;
②负责编写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
③选定实习场所;
④选派实习领队教师和指导教师,并考核他们的工作;
⑤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⑥参加实习的检查和总结工作;
⑦实习前必须成立由师生组成的实习队委会(或领导小组)确定实习队领导教师(由系或教研室指派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期间实习队委应具体领导实习队各项工作。
⑧成立实习队临时党、团支部(或小组),负责安排实习期间的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
⑨各系要在实习前进行思想动员工作,交代注意事项,组织学生讲座实习大纲和实施计划,并针对本次实习的特点,进行实习态度和实习纪律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实习队党、团组织要教育党、团员起模范带头作用,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
(四)学生的要求
实习中学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服从带队教师及实习队委会的领导;
(2)必须接受实习队教师指导,应按实习大纲,实习实施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要重视向实际学习,做好听、看,并记好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写好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
(3)尊重工人,技术人员的劳动,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工厂或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参加工厂开展技术革新、组织公益劳动等);
(4)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或溜岗,有事须向领队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队;
(5)习期间不得参与同实习任务无关的工作;
(6)遵守院的《安全规定》和《保密规定》,遵守实习队的生活作息制度和纪律规定,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7)对违反实习单位生产规章制度而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均由本人负责;
(8)实习中如遇涉外问题时,应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对违反外事纪律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9)实习中,发生工伤事故,按院有关规定处理;
(10)实习学生原则上不住招待所和旅馆。
(五)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1、按实习大纲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后方可参加实习考核。考核时各队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口试、笔试或两者结合均可。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劳动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笔记报告等。
2、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记分制评定。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能很好的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中能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六)实习费用项目及经济指标
1、实习费用项目:
实习总费用明细
(1)路费 (2)实习费 (3)资料费 (4)补贴费 (5)住宿费 (6)其他费用
2、实习经费指标:按学院生产实习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